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深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2016年春节前由各支部(总支)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慰问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形式
各支部(总支)采用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的形式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慰问品、慰问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二、慰问对象
各支部(总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原则上至少确定一名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三、有关要求
1.各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慰问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联系实际,掌握实情,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工作,确保把党的温暖送到真正需要关怀的困难党员手中。
2.各支部(总支)要在1月31日以前完成困难党员慰问工作,并通过蒲城教育网、微信转发等方式积极宣传本支部走访慰问工作情况。慰问工作结束后,将慰问对象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贫困情况及原因等)及慰问情况以信息(信息附带2张以上慰问照片)形式上报局党委办。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