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勤发〔2016〕2号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中心校、民办学校:
为了客观详实地做好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及蒲城县教育局、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每个在校学生每年接受一次常规健康体检,结合我县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健康体检既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也是有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构建和谐校园。为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宏观规划的有力依据。
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
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色觉、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耳鼻咽喉检查:听力、耳、鼻、咽、喉、扁桃体;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7、机能指标检查:肺活量、脉博、血压;
8、实验室检查:
⑴血红蛋白;
⑵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要求
㈠开展学生健康评价
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在体检结束后,应将体检数据进行个体及群体评价,出具体检报告,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包括学校不同年级、年龄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㈡及时反馈、上报学生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1、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1周内反馈给学生。
2、学校的汇总报告单应于检要查后2周内反馈给学校。
3、全县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分析汇总报告单应于体检结束上报县教育局和市营养办。
三、体检学校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学 校 |
3月10日
至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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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学校 孙镇高中 孙镇初中 孙镇中心校 电力学校 永丰初中 永丰中心校 洛滨初中 洛滨中心校 蔡邓初中 蔡邓中心校 西头初中 西头中心校 |
3月20日
至
4月6 日 |
上王初中 上王中心校 星池学校 广德学校 玉树学校 矿区初中 矿区小学 罕井中心校 马村矿小学 高阳初中 高阳中心校 东党初中 东党中心校 大孔初中 大孔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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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 日
至
5月10日 |
保南初中 保南中心校 三中 蒲中 东小 南小 槐小 实验 尧小 北小 城关镇中 古小 |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质监测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健康监测将做为衡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优劣的一个重要措施。
2、各初中、中心校要根据勤办统一安排,协调好本乡镇初中小学的体检衔接工作,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原则上都在本校开展体检工作。
3,在体检工作开展中,因期中考试或其他特殊事项需时间调整,各校要提前与勤办工作人员及时协调统筹安排。
4、体质工作检测人员必须进行统一培训,规范着装,统一检查标准,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体检纪律,体检中不得弄虚作假,体检结论必须书写工整不得错字漏写,服务全体师生。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