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关于上报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有关表册数据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全面、人数准确,加强和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渭学生营养办〔2016〕 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内容
务必于2016年3月11日前,上报渭南市蒲城县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库(见附件1)及渭南市2016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上报表(见附件2)。
二、上报范围
全县所有已实施营养计划加餐和营养计划午餐的初中、小学学校、教学点。
三、工作要求
为有效预防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行为的出现,能够为营养改善计划中省专项资金的拨付提供依据。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数据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初中、中心校为单位上报表册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pcxqb7219083@163.com ),确保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