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招办发〔2016〕5号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推荐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监考及组考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了保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确保考试组织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市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考试组考及监考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2.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能胜任监考工作。
4.参加过全国统一考试监考工作的优先推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
2.高二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3.近年在省级以上考试监考工作中违犯考试纪律,受过处分或所监试场发生过考务事故的。
4.没有参加过招生部门组织的考试监考工作;虽参加过监考工作,但拒不签定目标责任书、不履行承诺或不接受考前培训的。
5.在平常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
6.体弱多病,年龄过大,不能适应监考工作的。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各单位推荐监考人员,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单位正职提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各学校要做好留校监考和去外校监考人员的确定协调工作,推荐名单确定后,如实填写《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监考人员花名册》(附件二),领导签名,单位填注意见并盖章后,以考点为单位于3月10日(星期四)前用电子版及书面两种形式报送县招生办(学考信箱:pczbxk@163.com),经县教育局审查合格后予以聘任。
四、考点、考场数及监考教师推荐人数表
考点或单位 |
考场数 |
监考总数 |
监考教师配备数 |
推荐监考总数 |
尧中考点 |
44 |
90 |
尧山中学45 蒲城中学45 |
74 |
蒲中考点 |
28 |
58 |
蒲城中学29 尧山中学29 |
74 |
三中考点 |
35 |
72 |
第三高中36 桥山中学36 |
74 |
桥中考点 |
37 |
76 |
桥山中学38 第三高中38 |
74 |
兴华考点 |
26 |
54 |
兴华学校27 陈庄初中27 |
27 |
陈庄初中 |
|
|
|
27 |
五、注意事项
1.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对监考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涉及学校要重视推荐工作,摸清底子,反复筛选,合理调配,为提高组考质量奠定基础。
2.组考学校要提前落实所需试场,检查、完善各种硬件设施。
3.各校在推荐监考教师时,应参照推荐和受限监考条件,留足校内组考人员,合理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兴华考点和陈庄初中提前联系,通知拟推荐监考教师,按时参加考前会。
5.所涉学校务必按时上报有关材料,不得拖延。
附:1.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组考组织机构推荐名单
2.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监考人员花名册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