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学校: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回升,食品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学校生活饮用水是及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蒲水法【2015】219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利用五个工作日对学校生活用水设施、用水质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1.饮用水为市政自来水的学校,重点检查采取二次供压及蓄水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开展水质监测情况。
2.饮用水为自备供水(井水)的学校,重点检查自备供水设施的运行及管理情况,开展水质监测情况。
3.饮用水经水质处理器处理后供师生饮用的学校,重点检查学校水质处理器、输送水管道、饮水机(或止水阀)等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批件以及出水水质是否符合该水质处理器标注的出水水质卫生标准,并开展水质监测。
4.饮用水为桶装水,自备供水仅用于生活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桶装水是否有检测合格报告,饮水机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批件、饮水机是否有清洗记录,并开展水质监测。
各学校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完善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全面消除隐患。完善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请各学校于5月5日前将排查情况登记表上报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6年 4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