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513次发布时间:2016-05-30 10:14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摸底的通知》【蒲组函〔2016〕55号】文件精神,在2016年“七一”来临之际,为庆祝建党95周年,决定重点走访和慰问一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现就做好2016年“七一”期间教育系统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摸底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各支部(总支)要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一次重点调查摸底,并重点了解以下4类对象:(1)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其它各种荣誉称号的生活困难党员;(2)离退休教职工中生活困难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教育系统);(3)在教育岗位上退休且党组织关系在教育系统的孤寡老人、无人赡养的困难党员;(4)年老体弱、身残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它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
    二、有关要求
    1.凡连续3年享受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的或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优抚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均不在此次补助之列。
    2.每个支部(总支)上报局党委生活困难党员1名,尽量将党龄长、年龄偏大的困难党员上报,上报的每名困难党员均需填写《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支部填写《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基本情况和困难原因一栏内填写不少于100字的基本情况简介(含家庭人口、具体成员、困难原因、生活状况等)。
    3.各支部(总支)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认真把关,做好困难党员的确定上报工作,确保基本情况内容可靠、真实。各支部(总支)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困难党员上报人员,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局党委将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4.各支部(总支)务必于2016年6月1日下午6:00前将《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及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局党委办,并发电子文本到电子信箱:pcjy7212135@163.com
    
    附件:
     附件1: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xls 
     附件2:生活困难党员统计表.xls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