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义务教育段“一补”执行情况和资助子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3537次发布时间:2016-06-20 09:31

蒲学助发[2016]5号
 
关于对全县义务教育段“一补”执行情况和资助子系统
数据录入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县直学校、初中,各中心校:
    根据《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工作要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管理办法》以及2016年5月20日《关于召开全县义务教育资助子系统应用培训会暨安排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全县中小学更好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现决定对全县义务教育段“一补”执行情况和资助子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6月2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
    二、检查内容
    1、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段“一补”执行情况;
    2、义务教育段资助子系统数据录入情况。
    三、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听、查、访、馈”的方法进行。
    1、听取学校领导关于两项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
    2、查阅受助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申请表、学校评定、公示、资金到帐、资金发放花名册档案资料;根据学校收集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登录学校资助帐户查看数据录入情况。
    3、在学生中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及发放等情况。
    4、馈,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学校,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校长签字确认。
    四、检查分组(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以检查内容为依据,积极准备各种材料,分类放置。组织财务、资助等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校自查及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各镇小学的检查由中心校统一协调安排,配合检查组工作。
    2、检查结束后,各校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保两项工作稳步推进。
    3、对工作推诿、停滞不前、延误工作进程;虚报、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资金的学校,一经查实,直接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一补”执行情况和资助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检查分组表
    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调查问卷
    附件3:义务教育阶段“一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表
    附件4:义务教育资助子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检查表
    附件.rar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