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383次发布时间:2016-09-13 17:50

 
蒲教发〔2016〕87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陕西省贯彻〈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实施意见》,全方位展现近三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展示教育系统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弘扬教育正能量,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蒲城县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汇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副组长:王冬印  董新庄  苏耀锋  来  雄  王军峰
    成  员:雷建军  王  伟  赵新文  许顺强  何亚平
            苗永明  赵丹江  吴  纲  刘喜民  郭红炜
            原新明  李小龙  梁科现  李文峰
            各高中(职中)校长    各片区主任
    二、指导思想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坚持以育人为本,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讴歌我县教育近年来综合改革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我县师生健康向上,积极活波的精神风貌,使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活动应体现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的发展实际,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点,促进学校(园)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活动主题:多彩校园·放飞梦想
    1.描绘美丽中国。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发动广大师生以舞蹈、声乐、器乐、校园剧等多种形式表现自己的“中国梦”,表达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传承经典文化。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充分利用我县师资结合音乐美术课、“双爱好”社团等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习与传承民族民间经典文化艺术的过程中,提高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培养热爱家乡的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责任感,为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3.展示校园风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贴近校园生活,体现学生生活的艺术教育活动,创造一批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学生思想脉搏的艺术作品,展示我县开展均衡教育、素质教育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歌颂教育战线广大师生无私奉献、拼搏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参加办法及汇演时间安排
    1.参加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分组办法:
    东区:桥山中学、孙镇中学、孙镇片区
    南区:第三高中、党睦中学、党睦片区、兴华学校
    西区:蒲城中学、兴镇中学、兴镇片区
    北区:尧山中学、罕井中学、职教中心、罕井片区
    城区:城区片区(第二幼儿园及城区片区管辖幼儿园)
    3.汇演时间安排:
    本次文艺汇演分两个阶段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成立文艺汇演活动组委会,制定文艺汇演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按照分组办法,由第一个单位牵头组织,负责该区节目的预选、彩排、演出,其余单位、片区(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节目的组织选送工作)应积极准备精选节目,配合牵头单位完成演出。各区的演出必须于2016年12月10日前结束。
    第二阶段:由教育局组织从第一阶段演出中选拔出来的优秀节目进行全县汇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形式
    1.声乐:合唱(合唱队人数不低于8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与曲艺: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小品或相声(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快板或独角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自创节目:人数不超过2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共设五个大项进行奖励:优秀组织奖6个(奖各学区代表队)、优秀节目奖(一等奖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若干个)、优秀表演奖6个、指导教师奖6个和优秀创作奖2个。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普遍组织开展相关文艺活动的基础上,做好节目选拔和报送工作。鼓励中小学校结合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和学校艺术教育、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艺术创作,反映各自特色,扩大宣传效应。
    2.各高中、片区要成立文艺汇演领导小组,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以确保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汇演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3.各片区接到通知后,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高中、各片区要严把节目质量关,组织专业人员对参加初演的节目进行审查,其中教师以及教师与学生互动的节目(如校园情景剧)占四分之一;节目要求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城区四所高中必须有大合唱。
    5.高中组、各片区演出时间要与基教二股联系,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参与选择节目,同时确定参加县级汇演节目。
    6.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参与演出活动师生的组织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