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卫发〔2016〕167号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县妇幼院、各中心校、各乡镇卫生院、城区片区、第二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蒲城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6年 11月(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各公、民办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建设、保健人员职责落实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见附件2)
四、检查形式
本次到各幼儿园后通过看现场、查资料、交流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及指导。
五、有关要求
1、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各中心校要引起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积极衔接、配合开展此项检查工作。
2、各幼儿园要把这次督导检查作为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检查组要熟悉检查标准,吃透内容、统一尺度、规范操作。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进行业务指导,对每所幼儿园检查结束时要作出书面意见书,指出存在问题及指导意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
4、各幼儿园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对于逾期未改的单位,将于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政府网站公开通报批评。
附件: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