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勤办张纯    浏览:3001次发布时间:2016-10-21 11:45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秋冬季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近期督查发现个别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出现麻痹大意思想。为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意识 。
    学校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发生不安全事故,不仅会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甚至还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当前气候多变,蝇虫滋生,学生饮用食品易出现霉烂变质现象,不安全事件随时有可能发生。各学校要以对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常抓不懈,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发生。
    二、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接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各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各校要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彻底清理库房,严防变质过期食品原材料进入;要坚持勤于打扫卫生,保持食堂餐厅干净整洁;要为库房加装空调、防鼠、防蝇等设备,改善食物储藏环境;要严格清洗、消毒等程序,保证餐具卫生;要严格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程序,各营养午餐学校严禁向学生食用面包、蛋糕、火腿等袋装食品;各学校向学生食用奶制品时必须加热;各学校严禁加工制作凉菜等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食物,并禁止给学生提供剩饭剩菜,切实确保学生的食用安全。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检查小组,定期不间断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学校食品安全防控风险排查,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堵赛漏洞、消除隐患。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风险的,学校要认真整改,并适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后勤管理中心督查组将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食品安全机制,真正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件大事、实事、好事,做好、做细、做实。
    各校7日内将整改报告上报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