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转发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市义务教育学校
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片区、各中心校,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渭教基〔2016〕9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上报时间:10月24日12时前。
联系人:蒲城县教研室 王苏芳
电 话:13571528111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1日
渭教基〔2016〕95号
渭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
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初级中学: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开展,推动广大中小学落实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的课程实施水平,满足学生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6〕39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通过学校课程建设,有效整合课程资源,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原则
(一)整体性。课程建设要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生全面发展和学习主体性地位为出发点整体规划,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涉及课堂教学、社团建设和实践活动,确保国家课程标准得到落实,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效实施。
(二)全面性。课程建设要兼顾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各个方面,得到全体教师的认同,体现全员育人要求。要有课程目标、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考核办法。
(三)主题性。课程建设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具有鲜明的主题性,课程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目标明确。
(四)校本性。课程建设要实现国家课程的校本化,体现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符合学校师资状况,尊重学校发展的历史积淀,切合学校所处的地域文化特色。
三、评选条件
课程建设成果要完整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确保四个课程要素之间具有一致性。
(一)课程定位准确,切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需求,符合素质教育理念并具有特色。
(二)课程设计科学,课程目标明确,内容编排合理,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和实施方案。
(三)课程管理规范,课程实施规范有序,评价体系完备,课程开设深受学生喜欢,育人目标明确。
(四)课程建设能够凸显与学习目标一致的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特别是要注重为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提供平台,使学生经历完整而真实的学习过程。
四、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请从渭南教育网或渭南教研网下载,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发到邮箱:lijian@wnjys.cn)。
(二)参评文本(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报道等原件一份)。
(三)与课程实施配套的课程表。
(四)教师、学生、学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五)音像资料。参评成果提供20分钟以内由课程开发主持人口述的视频资料(存储在移动硬盘上,上报时请写单位、课程成果名称等信息),主要阐释申报理由、课程思想或者课程理念、课程开发与实施思路、学生学习成效等方面突出的事迹和案例。
五、申报程序
(一)初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市级复评。名额分配如下:
(二)复评。渭南市教育局组织评委会评审,评选出市级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结果在渭南教育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予以公布。
(三)推荐上报。渭南市教育局将对评选出的课程建设成果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参加全省中小学课程建设优秀成果交流展示活动。
六、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开展成果推荐工作,尽快上报课程建设优秀成果材料,请于2016年10月2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音像资料等)报至渭南市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李 健 151-2933-3521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中段12号,邮编:714000
渭南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