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党发〔2016〕41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持续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落到各项工作中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认真地维护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的通知》(蒲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现就持续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七个一”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一个符合实际的作风建设目标、每名干部职工亮出一个作风建设承诺、定出一套简洁管用的服务规范、重点严查一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潜规则”或典型案例、形成一套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树立一批作风建设标杆典型、每半年完成一篇有分量的信息调研文章,促进规范提升,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严格执行会议纪律
1.从严控制和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不得无原则扩大会议规模。
2.凡教育局通知的或各职能股室通知的会议,参会人员需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会、替会,不得违反会场纪律。因事因病不能参会的,要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年内累计三次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岗。机关及县直单位公务外出要进行登记,说明去向,并在去向牌上标注。各单位须建立考勤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督查考勤。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工作和因私请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正职应避免同时请假,尤其在防火、防汛和教育系统有重大活动的关键时期,一般不得请假,更不得擅自离岗或擅自超假。凡擅自离岗或逾期不归的,由县局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3.各单位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严格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离职进修和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事假在7天(含7天)以内的由单位领导审批;事假在7天(含7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审批。病假在15天(含15天)以内的由单位领导审批;病假在15天(含15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由教育局审批。一次请假2个月以上或者年累计请假5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批。病事假审批手续不全、单位超权限批假、未按规定执行请假期间工资津贴及考核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严格落实节假日分级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须24小时在岗值班,填写值班日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无缝对接。对不按规定安排值班带班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缺勤脱岗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1.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的新变异、新动向,严格执行《蒲城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2.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级干部,严格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五、严查学校基层“微腐败”
1.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程序,全方位监督学生资助政策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把学生资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教育“阳光”工程推向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实施范围、对象、标准、条件和程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聚焦华而不实、以权谋私、顶风违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查作风不正、处事不公、奢侈浪费、贪腐谋私、责任缺失“五类案件”。
2.严查基层学校领导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学校物资采购,或者指定、推荐产品或供货商;严查学校领导与书商合作,违规变相收取教辅资料费;严查各类招生中出现的买卖“招生名额”等各类教育“微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3.严格执行收费月报和线索排查制度。漏报、瞒报、迟报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六、破解行业“潜规则”
1.深入推进“权利清单”制度,公开规范机关及县直单位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流程图办理业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机关及县直单位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AB岗位责任制等效能建设13项制度,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查处并剖析一批“软阻力”、“慢作为”、“中梗阻”等问题。
3.严查学校按学生的分数排队编班,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重点班;严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接受请托违反招生政策招录学生;严查教师以学生成绩差、调动学生座位、变相体罚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吃拿卡要;严查教师在教师节、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气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家长宴请;严查教师课堂不讲课后讲,违规收费补课等行业“潜规则”,对经查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1.围绕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作风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贫困生资助政策使用、帮扶措施、信息台账、教育扶贫基金募捐等环节的监督,夯实工作基础。
2.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细化帮扶措施,对扶贫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3.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规范整理工作资料,做到硬件齐全、资料完备。对工作不扎实、底子不清、资料缺失的,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严格落实“四项”审批限时办结制,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逾期不办或未按时办结的,要向县治理办书面说明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健全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对项目进度缓慢、工作滞后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蒲城县效能建设十三项基本制度清单
2.蒲城县教育系统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任务分解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