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93次发布时间:2016-12-05 17:1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
通    知
 
各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渭教审〔2016〕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全面掌握民办学校发展现状,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对象
    1、经市、县教育局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均属本次年检的对象。其中经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的学校,由县教育局进行检查评估后报市教育局终检。
    2、县域内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文化培训机构。
    二、年检主要内容
    年检主要内容为:一年来学校在办学方向、学校内部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招生行为、资产与财务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表现或发展情况(详见附件1)。
    三、年检时间安排
    本次年检工作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阶段(12月5日-12月15日)。由各民办学校依据《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评,进行总结,并向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度学校工作与学校发展情况总结报告;
    2.2016年度学校财务审计报告(从1月1日至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本项材料可推迟到2017年1月10日前上报);
    3.《2016年陕西省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
    4.《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
    5.《收费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学校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7.《2016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
以上材料,除《办学许可证》副本和财务审计报告外,其他材料应装订成册,务必于12月15日前上报职教股,并将电子版发至职教股邮箱。
    第二阶段:县级检查阶段(12月16日-12月24日)。县教育局将抽调专人,组建年检工作检查组,深入各民办学校,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即就是听汇报、查资料、看校容校貌及相关部室、走访教师及学生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学校运行及发展情况,,结合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有关情况,按照《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逐校逐项进行量化得分。
     第三阶段:总结与惩戒阶段(12月25日-12月30日)。检查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依据各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情况,并结合各民办学校一年来贯彻落实、执行县局工作安排的情况,核定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80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办学资格:
    1.内部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者;
    2.招生严重弄虚作假,欺骗社会、欺骗学生,影响恶劣者;
    3.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经告诫仍不改正者;
    4.学校资金链断裂,或办学人抽逃资金者;
    5.擅自将办学移交转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者。
    对年检合格者,县教育局将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办理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
    对初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且无一票否决情况者,县教育局将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责成学校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期满经检查验收整改到位者,可上浮一个等次形成正式结论,然后办理年检戳记手续。
    经限期整顿仍不合格者,县教育局将在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本年度年检不合格戳记,责令停止下年招生。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无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育局将依法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终止其办学。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检是对民办学校一年一度全面工作的一次大检阅;是教育局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民办学校自我总结,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引导社会大众选择合法办学机构的参照。各民办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成立迎检工作专门机构,董事长、校长要亲自负责,带头抓好自查和迎检配合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是各民办学校要实事求是,认真自查总结,材料中涉及的各种情况和数据务必真实准确。二是各检查组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把握学校情况,客观公正地为每所学校逐条逐项评估赋分,要注重帮助学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供点子,力争使年检更好地起到促进学校工作的作用。
    年检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依据年检工作检查情况,核定年检结论,及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我县民办教育现状、城乡分布特点、地位作用、存在问题等,形成全县2016年度民办教育发展报告;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成绩突出、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民办学校,予以表彰和鼓励。
 
    联系人:曾晓楠      电话:7219741
    邮  箱:zhijiaogu741@163.com
 
    附件:附件汇总.doc
    1、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
    2、2016年陕西省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3、2016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