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6〕121号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转发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渭教体卫艺〔2016〕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效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6日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痘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渭教体卫艺〔2016〕2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计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近期,多个学校及幼儿园相继出现了水痘疫情,特别是华州区毓秀学校、城关小学及潼关县四知学校较为集中。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庄省长和李市长做了重要批示。为防止水痘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发展蔓延,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全市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做好水痘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水痘疫情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常见的季节性急性传染病。水痘一年四季都可发病,其中以冬季为多。主要通过唾液飞沫和接触传染,传染性很强。各级教育和卫生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及时研判辖区内重点传染病疫情趋势,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及早部署各项防控工作。要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联防联控意识,主动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针对本地多发的传染病、高危人群和高发场所尽早部署防控措施,发现疫情果断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效的进行。要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确保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增强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与当地卫计部门、疾控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晨午检工作,对出现头痛、发烧、身体不适或疑似水痘病例的学生和幼儿立即隔离,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卫计部门和学生家长,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
2.学校幼儿园要落实专人对教室及集中开展教学、宿舍、活动室、食堂等较为集中区进行日常消毒,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同时,适当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并督促学生勤洗手。
3.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多媒体、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和家长掌握基本预防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学校防病工作。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一旦发生水痘疫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控,杜绝水痘疫情在校园内的蔓延,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信息报告程序上报,要进一步落实晨午检制度,为早期发现和控制疫情争取宝贵时间。不得瞒报、漏报或不按程序上报,对瞒报、漏报或不按程序上报,在传染病防控中不作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教育局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日上午12:00前将辖区内水痘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联系人:张雅楠 (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2930856
联系人:高 颖(市卫计局) 联系电话:2931825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