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蒲卫发〔2017〕16号
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校及托幼机构:
春季是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极易发生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等传染病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就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从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防控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部署安排,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沟通,落实联防联控工作
1.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快速处置。各单位要注重疫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变化,及时作出预警,严格按照传染病法律法规要求上报上级部门,做到“五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是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辖区卫生机构,并规范做好病例隔离、疫点消杀、甚至停班放假等措施,保证将疫情产生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告知患者前往县传染病定点医院县医院进行治疗。二是各医疗单位要规范使用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建设。开展门诊、病房疫情监测,发现疫情按程序上报县卫计局、疾控中心。三是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全县疫情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健康教育宣传等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突出重点,强化防控措施。学校、托幼机构是流感、肺结核、手足口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高发场所。一是各镇卫生院要重点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对0—7岁儿童家庭宣传单发放率达到100%,对村医、专干、托幼机构及小学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在两次发病高峰到来之前(4月、8月)采取免费发放和动员群众自购的形式,指导托幼机构和7龄以下儿童家庭正确使用‘84化’消毒措施;二是各小学学校及托幼机构要自行采购84消毒液,在发病高峰期每周三次以上对校内玩具、餐具、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桌椅等物品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厕所、儿童接送车辆实行喷洒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查验工作,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每年春秋开学之际,全县各托幼机构和小学均要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或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各接种单位要将入托或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作为常规免疫查漏补种工作的一部分,指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指导辖区各小学及托幼机构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一是各医疗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单、宣传画、黑板报、微信平台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开展传染病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吃熟食、喝开水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尤其各高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卫计部门,认真组织做好艾滋病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督导,确保防控措施取得实效
卫计局、教育局将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扎实落实。对因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