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优秀教师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名师风采,弘扬我县一线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孜孜以求、勇于创新的精神,更大范围的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蒲城教育网“名师风采”栏目、蒲城教育官方微博微信及上级媒体平台对优秀教师进行宣传,请各单位及时报送优秀教师人选及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在职的获得过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或市级以上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的教师,或在省级国家级赛教中获得奖项的教师。
二、报送人员要求:
1、师徳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成绩突出、可树立典型模范引领作用的人员。
2、报送的人员及材料必须经过学校认真审查核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以免出现负面效应。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格言(感言)或座右铭,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
2、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生于年月,民族,学历,职称,xx学校xx(学科)教师,教龄(班主任工作x年)等基本情况。
3、事迹材料:
以第三人称对上报人员的教育理念、主要事迹、教育教学特色、突出贡献等内容进行表述,对文字进行高度概括提炼,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4、电子版照片3-5张(包括工作照、教学照、生活照等)。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报送人员的材料收集工作。各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及幼儿教师的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其余单位单独报送。
2、在宣传优秀教师期间或后期,如有教师荣获以上相关荣誉,请各单位及时与宣教办联系。
五、上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3月24日前按要求将材料(电子版)报教育局宣教办。
联系电话:7212098 联系人:雷 磊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