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园“一月一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603次发布时间:2017-03-30 08:4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一月一主题”活动的
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第一、二幼儿园: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的通知》(渭教学前〔2017〕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保教行为,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防止和杜绝“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我县学前教育保教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幼儿园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积极探索《指南》中提出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的途径与方法。通过政策宣传、家园互动、家长学校,亲子互动、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转变家长教育理念,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任务与作用,以促进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科学发展为目标,为孩子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全年)。一是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认真组织各幼儿园学习《纲要》、《规程》、《指南》及《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等,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开展好园本培训工作;二是各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依照《蒲城县2017年幼儿园“一月一主题”活动推荐表》(附件1),坚持“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各中心校每月要通过开展学习、交流、评比等形式进行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二)示范引领阶段(10月中下旬)。教育局将根据各中心校推荐上报情况,拟确定部分幼儿园作为县级主题教育活动观摩示范点,并组织学前教育专家库专家入园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的形式和取得的效果等进行分析、指导和评价。
    (三)县级观摩阶段(11中旬)。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中心校校长、部分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赴县级主题教育活动观摩示范点学习交流,以此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有关要求
    1、开展幼儿园“一月一主题”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指南》精神的有效举措,也是防止和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主要途径。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并严格按照阶段安排,督促指导辖区幼儿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实行月评比、月总结、月上报。
    2、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评选十佳保教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3、各幼儿园每月主题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过程性资料(包含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影像、图片等进行收集)以及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小结,并按要求填写《蒲城县2017年幼儿园“一月一主题”活动月报表》(附件2)并上报中心校;各中心校结合入园指导情况进行全面评比,并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局职教股(电子版发至邮箱zhijiaogu741@163.com)。
 
    联系人:杨  芳          联系电话:7219741
 
    附件:
    1.一月一主题内容参考.xls
    2.蒲城县2017年幼儿园一月一主题活动月报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