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进行
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政协蒲城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向部分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的通知》(蒲政协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教育系统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开展民主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内容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民主监督小组将随机深入各学校进行工作调研走访,主要监督内容有以下几点: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情况。
3.重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后勤管理等情况。
4.规范办学情况及政务公开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二、监督形式
1.参加派驻单位召开的工作安排会、工作总结以及行风评议等会议和活动。
2.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走访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和专项视察、座谈评议等方式了解情况,掌握实情。
3.反映社情民意、传递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
4.根据监督情况,对于有重大影响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建议书形式提出建议,经监督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政协蒲城县委员会民主监督建议书》,由县政协办公室交派驻单位,派驻单位将采纳整改情况报县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祖统联谊委员会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措施和办法,实现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虚心听取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正确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创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
2.主动配合。各单位要积极向民主监督小组通报工作动态、作风建设以及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等情况,主动配合,通力协作,让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知情明政,更好地为民主监督小组掌握政策、熟悉情况、资政设谋创造条件。
3.认真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近期能办好的要马上办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步加以落实。对办理和整改情况要及时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真正使政协的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单位配合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教育局办公室胡佰成同志联系,电话:7212142。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