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7〕34号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印发《关于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阳光生活、
秀我风采”主题健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阳光生活、秀我风采”主题健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2017年4月18日
关于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阳光生活、秀我风采”主题健身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缓解工作压力,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身意识,掀起教职工健身的热潮,展示我县教职工崭新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阳光生活、秀我风采”主题健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为基调,通过“阳光生活、秀我风采”健身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一支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教职工队伍,助推蒲城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形式
本次健身活动形式为广场舞、现代舞、交谊舞、韵律操、健美操、太极拳、柔力球等多人参加的活动,形式和内容不限,音乐伴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活动人数
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30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80人,各初中人数不足时可抽调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参与。
四、活动步骤
本次健身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部署阶段(4月中旬—6月中旬)
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筹划健身活动项目,组建健身活动队伍,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号召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利用早操、课间操、下午放学等时间,开始排练准备。4月25日前,各单位将开展活动项目(附件1)报局党委办。
2.片区遴选阶段(各片区自定)
各片区于6月下旬组织片区内各单位进行活动展演,遴选出1-2个优秀活动项目上报局党委办,参加县局统一组织展演活动;局机关、各综合单位、第一、二幼儿园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组队参与活动,直接进入县局统一展演;城区四所高中、职教中心直接进入县局统一展演;特教学校与城南学校由城南学校牵头联合组队,参加党睦片区遴选。
3.县局展演阶段(时间待定)
县局统一组织展演,邀请局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现场观看,评选优秀展演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为参与活动的教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参加职工互助保险的单位除外),使教职工在参与活动排练、展示等过程中因意外受伤而有所保障。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所需设施设备,为健身活动经常性、持久性开展做好保障。
3.各单位要以此次健身活动为契机,结合教职工的身体状况,除尽快安排组建健身活动队以外,也可开展其它健身、健美活动,愉悦教师身心,缓解教师工作压力,逐步形成健身活动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打造如家校园。
4.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形式,积极对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和谐、幸福的活动氛围,展示教职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各片区对辖区单位健身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遴选上报,各中心校指导辖区小学开展各种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