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774次发布时间:2017-04-21 17:43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人民教师爱岗敬业的崇高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7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称及名额
    今年拟评选表彰八个类别,共计130名教师。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交流教师10名,教坛新秀10名,扎根乡村育人楷模10名,先进教师30名, 模范班主任20名,师德标兵2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
    二、各类先进评选的对象及范围
    1. 最美教师
    参评对象为在教育教学一线或学生服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优秀交流教师
    参评对象为2016—2017学年度由县局安排的跟岗学习人员和在片区、辅导区内交流轮岗的人员。
    3. 教坛新秀
    参评对象为参加工作在3年以内(含3年)、且在各级各类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新上岗教师。
    4. 扎根乡村育人楷模
长期在边远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
    5. 先进教师
    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线教师。
    6. 模范班主任
    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现任班主任。
    7. 师德标兵
    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中师德表现突出且教学成绩显著的一线教师。
    8. 先进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教育系统所有单位中实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 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⑴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
    ⑵一学年内请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⑶当年受到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的;
    ⑷在县局随堂考试中成绩靠后者;
    ⑸违反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县教职工仪容仪表和日常行为举止的通知》者;
    ⑹对学校的工作安排推诿敷衍,无辜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⑺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参评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4月24日-4月26日)。各单位依据下发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将评选的名称、名额、范围、对象、条件和办法等内容宣传到每一位教师。
    2.报名阶段(4月27日-5月4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向本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个人近年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单行材料(要求语言精练,事迹真实,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初评阶段(5月5日-5月15日)。由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拟推荐上报人选必须经教代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人选将各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提供个人单行材料和学校推荐情况介绍(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15日下午5点前上报人事股,同时上报一份加盖公章的推荐人员名单。
    4.全县联评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结合其获奖情况、先进事迹、单位推荐等情况,提出各类拟表彰人选,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先进评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关系到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和初评推荐工作,务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要在尊重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坚持以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由各单位依据文后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见附件3);最美教师、教坛新秀、扎根乡村育人楷模,优秀交流教师人选由现任教学校推荐上报,县局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优秀人选,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典型线索,以便县局把真正优秀、事迹典型、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员评选出来。
    4.坚持向边远艰苦学校、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导向作用,向边远学校倾斜,把那些在边远地区或条件艰苦学校做出优异成绩的同志评选推荐上来;要突出师德和教学实绩,把在高考、中考及全县抽考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评选推荐上来;要统筹兼顾,各辅导区在名额分配时初中和中心校教师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5.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走形式,或指定个人参评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此次各类先进推荐评选资格。
 
    附件:附件总汇.rar
          1.蒲城县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3.2017年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4.蒲城县2017年评选       审批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