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转发《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
礼仪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的通知》(渭教基〔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重视,注重落实。升国旗仪式、入队仪式、入团仪式、十八岁成人仪式必须按照要求逐项进行落实,可以在落实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再完善、充实,不可消减、删除内容。
二、扎实推进,持久开展。要挖掘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尤其是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任务纪念日等以及必须开展活动的时间节点(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三月五日学雷锋日”、“九月三日中国抗战胜利纪念日”、“九月三十日全国烈士纪念日”、“十月十三日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十二月十三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各时间节点、纪念日开展活动时,必须要提前谋划、组织到位,有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活动记录、活动照片及相关总结、报道。
三、收集资料,总结上报。各项活动开展均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坚持一事一档,做到有始有终有过程,并及时利用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资料上报时间为重大节日、纪念日过后一周内,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同时,如开展活动中有好的经验,也可以材料形式上报。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