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全方位监督,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现就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教育教学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教育乱收费,教师参与校外托管、违规办班补课等的治理,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业务工作与廉政工作、思想防范与制度制约的有效结合。
二、实施对象及责任主体
1.实施对象: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
2.责任主体:廉政风险防控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律检查委员做好本单位监督工作。
三、工作主要内容
1.明确排查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按照“三个对应”,即廉政风险内容与单位工作职责对应,个人廉政风险内容与单位廉政风险内容对应,廉政风险内容与廉政措施对应的要求,进一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2.明确风险等级。按照权力大小、风险发生几率及危害损失程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薄弱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并结合实际划分等级。
3.完善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政防控意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育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定期开展师德师纪教育、警示教育、践行承诺,进行廉政谈话、廉政约谈等,增强教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问题,找准“风险点”,积极探索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增强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
3.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实行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单位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1);教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2)。单位登记表、班子成员个人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留本单位存档,另一份于5月底前盖章后统一报送监察室备案;其他人员个人登记表留本单位存档。联系电话:7237902。
4.加强检查监督考核。教育局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严格责任追究。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因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等级升级或转化为严重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