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根据蒲城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经办人员严格按照蒲社保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文件在计财股群共享下载)到社保局核对2017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名单。
二、如本单位有17年死亡人员需要继续报销有关药费的需和医保办联系继续缴纳医保。
三、17年新参保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医保预算及医保卡。
四、各单位经办人员要认真排查本单位职工医保卡领取情况,如有未领到社保卡的人员(如15年新参加工作教师),需通知本人尽快到社保局信息科核对制卡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可办理临时卡)。
五、如有特殊情况未按期办理缴费工作的单位,需提前告知县社保局,另行安排缴费时间,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