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雨水、排污管道、供水排查的通知

来源:校建股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07次发布时间:2017-05-20 17:5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雨水、排污管道、供水排查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教育系统2017年防汛抗灾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度汛,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进行专门部署,将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要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责任事故追究”等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加强管理,要针对汛情提高检查频率,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二、开展隐患排查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雨季汛期来临之前,集中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学校校舍。要对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等单体建筑物,以及围墙、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二是在建工程。要加强防汛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对因排除地质灾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单位要妥善安排。三是排水、排污设施。要对屋顶下水管口、雨水收集口、排水排污口的落叶、杂物和淤泥及时清理,检查排水、排污管道是否畅通,如需疏通,必须请专业施工人员组织施工,要及时拉运排空化粪池、渗井和厕所的污水,防止下雨后涌出。四是供水管道。结合日常用水量,及时判断自来水管道有无跑、漏水问题。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负总责,明确责任人,完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认真开展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予不负责任,人为因素造成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
    2、建立台账。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日常检查和清理台账,构建长效机制。
    3、加强管理。化粪池一年清理不得少于1次,污水管道、管沟每学期检查2次(化粪池和管道疏通不能野蛮施工,不能“以通代疏”,由专业人员用专业设备疏通)。
 
    附件:三水检查.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