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31次发布时间:2017-06-01 08:54

 
 
蒲教发〔2017〕79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效应,是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近年来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廉政文化活动。县局将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内容丰富、活动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通过以点促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再上新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廉政文化氛围。
    二、廉政文化建设标准
    (一)基础要求
    1.制度健全。制定廉政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及保障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人力、物力和经费支持。
    2.内容丰富。建有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阵地,有可看、可听、可参与、可感受的廉政文化具体内容。
    3.成效明显。廉政文化氛围浓厚,师生参与度高;廉政文化工作富有特色,走在系统前列;本单位本年度无违规违纪或违规违纪数量同比明显减少。
    (二)创建标准
    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把廉洁教育融入机关建设、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各项活动之中,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
    1.要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相关工作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开展廉洁教育的规划、计划和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内容、措施。
    2.要有廉洁教辅资料和辅导教师。扎实开展廉洁教育教学活动,把廉洁教育列为在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免费向学生发放廉洁教育读本,教师编写廉洁教育教案,开辟专门的廉洁教育课时,通过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使教职工普遍受到廉洁教育。
    3.要有丰富多彩的廉洁教育活动。把廉洁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之中,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与廉洁教育内容相关的社会调查(实践)、学习交流、班队会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有影响力的活动,使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三、阶段安排
    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充分利用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校园网络、学校微信和QQ群、校报、班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教工大会、家长会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5日前报监察室。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7月1日—2018年3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推进表,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扎实推进实施。具体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构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体系,形成廉政教育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媒介和主题特色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廉政学习宣传新常态。三是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廉政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能力。四是抓好教师廉洁从教工作。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将廉政教育融入到良好师德师风建设中,把抓好教师拒收“红包”和严禁有偿补课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五是培养学生的廉洁意识和抓实廉政常规教育。把廉政教育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一言一行中,与学生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廉洁、诚信等良好的道德意识植根于学生的头脑之中。六是扩展廉政教育范围,延伸校外教育功能。不断拓宽廉政教育功能,积极协调或参与有关部门包括社区的廉政教育活动,突出真善美的体验和辨析,拓展校园廉政文化领域,积极融入到全县追赶超越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工作中。
    第三阶段:评审验收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底)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上报局监察室。各单位做好自评工作,局纪委将按照创建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评选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县宣传推广。
    四、评审办法
    1.申报:各单位要积极进行申报,于2018年3月底前填写《蒲城县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片区上报。
    2.联评:各县直单位、片区通过对照考评标准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并通过组织参观交流、自评互评等方式促进和完善工作,认真做好总结提升。2018年4月15日前各片区联评后按照每片区不少于3所学校上报;各县直单位直接上报至局监察室。
    3.评审:2018年4月底前,县局抽调专人对上报单位逐个按照创建标准,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打分评价,在严格对照标准、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命名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并进行授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加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资格: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申报时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其他不适合评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打造精品,彰显特色。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特点,挖掘文化和人力资源,精心设计,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努力创新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形式,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精品工程,在全系统营造倡廉、崇廉、助廉的浓厚氛围。
    3.加大投入,搞好保障。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较大投入。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廉政文化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本单位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局宣教办、监察室报送,同时通过组织廉政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
    1.蒲城县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考评标准.doc
    2.蒲城县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