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干部“回原籍”“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记实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支部(总支):
现将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干部“回原籍”“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记实管理的通知》(蒲组通字〔2017〕34号)转发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和任务事项,切实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三项活动”顺利有效开展。涉及支部共建、干部“回原籍”、青年干部挂职等工作任务的各有关支部(总支)6月6日之前到局党委办领取《基层干部民情日志》,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