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为了做好本学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今年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要以《中小学教师年度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蒲教发〔1999〕65号)和《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蒲教发〔2015〕34号)文件为依据,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考核办法。各高中校长随同本单位领导成员一并考核。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为现职在岗的所有公办教职工,考核的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内(小数点只舍不入)。
三、量化考核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考核,根据蒲教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单位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得分的70%折合后计入该项得分。
四、各乡镇以初中为单位,对被考核人员从思想和工作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具体的评鉴意见。脱产学习人员要由本人提供进修院校出具的进修学习期间的思想、学习情况鉴定材料,以此作为单位考核的依据;对长期病假和外系统借调人员要同时说明其离岗的时间;对交流轮岗人员,在原单位考核,在交流轮岗期间两次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职称考核确定为为优秀等次。
五、今年的考核工作从7月7日开始,至7月11日结束,各单位务必于7月3日下午5:00前派专人到人事股领取考核表。7月12日(星期三)下午6:00前上报表册(同时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用word文档,按附件2格式拷盘上报)。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布,并留取影像资料,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透明度。在考核过程中优秀比例的确定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为了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县职改办及局人事股将参与部分学校的考核工作,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