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上报固定资产报废核减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依据《蒲城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上报2016—2017学年度各单位(学校)固定资产核减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不包含改制为公办性质的民办幼儿园)和综合单位。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7月20日前将2016—2017学年度固定资产核减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教育局计财股,电话:7222142。
2.各单位报废核减的资产必须经行政会研究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
3.报废核减的资产价值、数量等必须和资产系统、固定资产账务一致。
4.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及公办幼儿园的汇总上报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