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
各支部(总支):
7月5日,市委组织组检查组对我县党睦镇党北村党建工作进行暗访检查时发现,当日在活动场所包括党支部书记在内的6名村党员干部都未关注“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在全市范围内极为罕见,直接影响了我县党员远程教育工作二季度在全市的排名。
针对党睦镇出现的问题,县委组织下发了《关于市委组织部对远程教育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蒲组函[2017]55号),认为在各级高度重视利用新媒体加强党建工作的形势下,党睦镇党北村出现党员干部集体不添加微信公众号参与学习的情况,性质十分严重,反映出镇村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重视,抓党建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抓落实不够有力,对一些制度“订而不守、执而不严”。为了强化警示作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决定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党建工作的副部长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党睦镇党委副书记王麦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按规定计入负面台账,责成党睦镇党委对相关镇村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是当今信息时代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利用好新媒体是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省市县组织部门专门开发了“陕西先锋”“渭南先锋”“蒲城党务”微信公众号,引导广大党员利用微信公众号参与学习教育。为此,3月27日县委组织部下发专门文件蒲组函(2017)25号,对“陕西先锋”“渭南先锋”“蒲城党务”三个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进行了安排,局党委也下发了有关文件,并采取会议通知、微信群提醒、发放二微码、强化督查等形式,持续加压推进添加关注工作。
结合党睦镇出现的问题,局党委要求各支部(总支)以此为戒,高度重视利用新媒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对照今年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望”,查漏补缺,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今后各级检查和抽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党组织,将严格按照“三项机制”有关规定,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