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暨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11次发布时间:2017-07-21 16:2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暨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洪涝、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今年6月初至11月上旬,是我省全年地质灾害的高发、多发期,易发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天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暨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工作》的紧急通知(渭教安稳【2017】30号)精神及县防汛办、气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落实责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学校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灵通信息,严格安全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主动与县防汛办、气象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雨期、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和防范工作。对突发重大的自然灾害,要能够提前紧急疏散和转移在校师生。准备好学校基本临时救灾物资和装备设施,做好信息互通,切实提高学校的应急保障能力。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
    各学校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针对校园内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要再次组织对学校校舍、围墙等开展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灾害风险隐患,及时提醒师生避让,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四、积极开展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宣传教育。
    近期儿童意外伤害事故频发,为了促进全社会共同担负起少年儿童平安、健康、快乐成长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以“关注儿童生命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系列宣教活动,结合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后做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宣教活动进学校、进课堂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上放学交通安全教育、儿童安全知识竞赛等有关工作任务,各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开展活动,做好校园内外安全教育,排查校内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为孩子们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环境。
    五、强化应急处置。
    各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及时发现和上报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师生转移和生活保障工作,层层细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各环节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