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7〕103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持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局关于持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做好工作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4日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持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蒲办字〔2017〕54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持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 以确保教育大局平安为首要目的,坚持学校自查自改与县局督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通过校园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的盲区和死角,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拉网式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问责曝光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全力维护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副组长:王冬印 董新庄 来 雄 王军峰 郭红炜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校园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董新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科现同志担任,主要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结果通报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自改,各相关股室、综合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分工开展专项检查,教育局组织全面排查,局领导带队督查等方式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
四、阶段安排
(一)学校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各学校利用暑假时机,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整改。暑期学习会期间,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开学前校园安全排查工作,确保今秋开学平安稳定。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9月份)。各相关股室、综合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校园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人防、物防、技防等配备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账的归档整理情况,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10月份)。县局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县局主要领导将随机抽查校园安全大检查开展落实情况。
五、工作安排
按照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集中检查整治阶段由相关股室、综合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交基教二股统一汇总上报。
(一)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股室:基教二股)。主要检查内容为:校园安全组织机构是否成立;校园安全管理网格图是否落实;安全日志、隐患排查、应急演练三项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各类校园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类校园安全工作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人防、物防、技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到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情况等。
(二)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部室安全(责任股室:基教一股)。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有专人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等;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向有资质的供货商购买并做好验收关;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等登记制度,严格办理领用及归还手续;是否建立危化品使用及存量清单,废弃危化品的处置是否安全;是否建立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贮存情况,建立检查档案;是否建立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三)校车安全运行及安全管理(责任股室:职教股)。主要检查内容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校车使用许可情况;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和定期培训情况,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履职情况;校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是否严格落实;校车运行线路安全状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对不符合规定、问题严重的校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议予以取缔。对于校车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批评。
(四)学校危漏校舍及在建工地安全(责任股室:校建股)。主要检查内容为:校舍防范暴雨、雷电、大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校舍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和校舍档案保管情况;校舍安全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校园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等。各学校幼儿园严禁使用D级危房,如检查中发现要立即进行拆除。
(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主要检查内容为:食堂及从业人员是否证照齐全有效;是否规范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和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饮用水等是否达标等。
(六)校园周边环境及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校园中队)。主要检查内容为:学校内部安保及警务室建设情况;校门外公路两侧是否设立交通警示标牌和缓冲减速带;是否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治安问题、安全隐患、个体性矛盾纠纷、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涉校高危人员。及时协调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落实预防、管控措施,形成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动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一把手要亲自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根据校园安全“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城区片区负责城区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制定好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坚持定期入校入园进行督查。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的实施方案和自查整改报告务必于8月31日前上报基教二股(含电子版)。
(二)落实要求,全面排查。各责任股室、综合单位要结合业务管理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于校园重大安全隐患,坚决落实销号制度。各责任股室、综合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检查表册和大检查工作总结上交基教二股。
(三)强化纪律,严肃问责。加强日常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导致辖区内、学校内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