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全县校园长培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各中心校、县直小学:
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以下简称“校园长”)培训是培养合格校园长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校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是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准确掌握全县校园长的参训情况,进一步加强校园长培训工作,县教育局拟对近年来我县校园长培训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正副校(园)长,党组织正副书记。
二、统计内容
1.参加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担任校园长(含副职)以来,截至2017年8月30日期间,参加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
2.参加校园长其他培训情况。 2010年1月1日-2017年8月30日期间(2010年1月1日之后任职者,从任职之日起),参加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其他校园长培训(包括岗位能力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专题培训或其他专项培训)的情况。
三、统计方式
本次摸底统计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由校园长个人如实填写《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任职资格培训需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本次摸底统计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校园长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全体校园长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校(园)校园长培训情况的摸底统计和审核工作,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各中心校辖区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的培训情况由中心校负责做好上报工作),逾期将进行通报批评。《统计表》纸质版由校长审核签字后交局党委办,电子版学校或中心校为单位发党委办邮箱:pcjy7212135@163.com。
2.广泛宣传,全员如实登记。本次登记的有关数据将作为今后我县校园长培训安排的重要依据,所有“统计对象”范围内包含的校园长必须按要求如实登记并填报,不得虚报作假。凡虚报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
3.严格按规定项目填报并统计。本次仅登记填报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有关培训院校或培训机构承办的校园长培训项目,其它社会团体、民间机构举办的培训项目一律不填写、不统计。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