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知识库建设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完善我县教育政务信息知识库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促进依法行政、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信息知识库建设的通知》(渭教人〔2017〕18号)文件要求以及蒲城县教育系统民调信息更新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县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知识库建设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片区、综合单位。
二、采集内容
(一)学校基本信息。各公办学校按照公办高中、公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初中、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特教学校等六大类进行详细填写学校信息登记表,民办学校不填写此表(附件1)。
(二)民调对象信息。内容涵盖全县所有学校在校学生及家长信息;行政人员、教职工信息;各学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各片区、综合单位只填写行政人员和教职工信息(附件2)。
三、上报格式
采集好的信息,由各学校将电子压缩包和纸质版(单位盖章)共同上报。EXCEL表中:标题为方正小标宋11号,内容为宋体10号。信息采集完毕后,由各学校将学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民调信息登记表(附件2)统一整理到一个文件夹内并形成压缩包,文件夹名称为学校名称(城区幼儿园由城区片区汇总上报,辅导区内小学、幼儿园由中心校统一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知识库的采集工作。各学校校(园)长为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数据采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并对信息的合法性、完备性、实用性负责,教育局将本次政务信息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按时上报。各学校要全面收集、整理、汇总本单位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详细具体,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采集信息电子版以及纸质版(盖章)上报教育局教育公众监督中心,待教育局统一汇总无误后于9月20日统一上报渭南市教育局。
(三)注重保密。此次信息采集量大,涉及教育系统所有学校信息及教师、家长的个人信息,各学校在信息的采集、上报等环节要加强监管、注意保密,确保数据采集过程中不发生失密、泄密现象。
联系股室:教育公众监督中心
联系电话:0913—7210986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