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蒲城县义务教育段体音美测试评价标准的
通 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及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动态监测义务教育学段学生体音美学科素质,加强体音美薄弱学科建设,扎实搞好中小学体音美学科测试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测评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段学校的所有学生。
二、测评内容及标准
测试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以及现行教材规定的内容。测评标准详见(附件1—3)。
三、测评方式
1、各学校于每学年10月中旬、4月中旬对校内所有学生依据测评标准进行自测,登记成绩,划分等级,并将成绩登记表(附件4)汇总存档。
2、各片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学年11月中旬和5月中旬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抽查,并在5月底之前以片区为单位,将抽查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及成绩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报教研室,邮箱:pctymz@126.com。
3、教研室每学年组成测试组,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段学校的学生进行抽查认定。如果抽查合格率等级与学校自测抽查成绩不符,以全县统一抽查成绩为主要依据。
四、测试评价结果的运用
1、教研室将每学期测评结果向全县通报,并作为对片区、学校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
2、对测试成绩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
3、各校要将测试结果纳入对体音美教师的绩效考核。
1、蒲城县义务教育学段《体育与健康》测试评价标准
2、蒲城县务教育学段《音乐》测试评价标准
3、蒲城县务教育学段《美术》测试评价标准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