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四起教师酒驾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间,我教育系统四名教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蒲城县交警大队查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教职工,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关镇东杨初级中学教师宋涛于2017年3月15日,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延安街被蒲城县交管大队处查获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2.椿林镇汉村小学教师孟二涛于2017年3月17日,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渭清线蒲城段被蒲城县交管大队查获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3.椿林镇汉村小学教师孙雯雾于2017年5月1日,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红旗路与东环路交界北约50米被蒲城县交管大队查获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4.陈庄镇中心校教师李峰于2017年5月4日,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红旗路东段被蒲城县交管大队查获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2017年9月15日,经研究决定给予宋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孟二涛、孙雯雾、李峰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的涉案人员中,有单位班子成员、有党员干部和一线教师,他们都因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了行政处罚及党政纪处分,不仅自己为此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也给教育系统造成了不良影响。
县教育局要求各单位要以传达此次通报为契机,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教育全体教职工严格遵章守法,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具体要求做到以下三点: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通报精神。我县已实施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涉法涉诉等抄告纪检机构通报制度。目前涉及我系统典型案例有违规申请公租房、领取低保、兼职取酬、酒驾等,各单位不仅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遵规守纪,遵守职业道德;而且要将教职工作日之外遵法守法行为纳入到管理体制当中,充分利用行政会、全干会,加大法规法纪的学习教育宣传力度。
二、规范管理,重申工作纪律。为推进作风建设持续用力发力,现重申以下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重大事件上报制度;严禁工作日内饮酒;严禁乱办班参与校外托管收费等。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强化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未及时上报;不履行管理责任;履行管理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一案双查”、“一岗双责”规定,严肃问责。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教职工的管理。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