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资助相关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各中心校、城区片区:
按照县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分解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三季度考评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系统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到位,按时向各镇(街道)进行反馈,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发放形式
1.学前幼儿生活补助。开学未抵扣幼儿生活补助的各公民办幼儿园,9月30日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位;开学报到已抵扣幼儿生活补助的,向家长做好说明及宣传工作。
2.义务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未在校就餐(即未交伙食费)的建档立卡学生,9月30将生活补助资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在校就餐(即已交伙食费)的建档立卡学生,如生活补助高于学校伙食费的,将超出部分以现金形式向家长发放。生活补助低于学校伙食费的,不足部分公办学校全额贴补,民办学校进行减免。
3.高、中职助学金。往届已享受的学生(即已有资助卡的学生),资助资金由资助中心直接打入学生卡中;高一新生及本学期新增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就读学校负责收取身份证复印件,9月30日前交资助中心统一办理资助卡,资助中心按照要求负责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卡中,并将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公示;各高、职中学校及时组织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召开政策宣传会议,讲清资助资金发放形式及过程,让学生明白资助资金会按照程序尽快落实。
二、几点要求
1.目前,各类资助资金已拨付到校,各校务必于9月30日完成2017年秋季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并将《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育局脱贫办(计财股);各初中、县直学校,雏鹰、兴华、梦圆学校单独上报,各中心校、城区办汇总辖区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统一上报。
2.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全县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情况,并向各镇(街道)按时反馈。
3.各级各类学校填写本校(园)蒲城籍贫困学生(幼儿)《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幼儿)资助明白卡》,入户张贴一份,学生成长档案(一生一档)存档一份;各镇初中负责辖区享受泛海助学行动、大学新生交通补助学生的明白卡填写及入户张贴工作。
4.本次资助工作涉及2017年春季资助(代金券兑换),秋季资助(抵扣伙食费或现金发放、差额部分贴补)情况较为复杂,各校务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