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电教杯中小学生影评大赛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92次发布时间:2017-10-20 15:00

 
 
蒲教发〔2017〕174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第七届电教杯中小学生影评大赛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影视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蒲教发〔2016〕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培养全县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展示学校德育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第七届“电教杯”影评(观后感)大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学校认真落实。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  任:董新庄
    副主任:徐长德    杨延军    许顺强    王  伟
    成  员:王红丽    李万龙    张县红    蔡  锋
            王  宾    冯  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蒲城县电教中心。
    二、参赛对象
    全县在校中小学生。
    三、影评范围
    教育部2017秋推荐中小学影视教育影片目录。
    四、影评作品要求
    1.根据所观看的影片,从其内涵与艺术特点展开探讨与分析,能以新颖、独到的见解显示对影片人物或电影表现手段的理解;要求能结合本人真实的生活感受独立撰写。
    2.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小学组400—800字,初中组500——1000字。格式要求A4纸打印,题目为3号宋体字,正文为4号宋体字。所有征文须注明乡镇、学校、年级、姓名、通信地址和指导教师。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进行独立创作(不接受两人以上合作作品)。参赛者应遵守道德规范,严禁网络下载、剽窃。大赛组委会一旦发现参赛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对所在学校通报批评。
    4.每篇影评须有辅导教师点评,点评要求语言流畅、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30字以内。
    5.所有参赛作品纸质一式三份,并造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同时上交电子稿和电子版登记表(以U盘形式报送)。
    五、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10个
    2.优秀作品奖分初中和小学段:各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
    3.优秀辅导教师各学段获奖比例均为30%。
    六、影评日程安排
    1.征文上报时间:2018年3月30日前。
    2.各学校根据电教中心提供的影片内容在本校内开展收看和影评赛事活动,并向组委会推荐优秀影评(观后感),各学校按学生总人数的10%推荐上报优秀作品。各小学将作品交中心校汇总后一并上报,各初中、县直小学直接上报电教中心影视部。
    3.评审:大赛组委会在2018年6月底前组成评委会对各学校推荐的影评(观后感)作品进行评选。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教杯”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是落实中、省五部委关于加强影视教育工作的文件要求,是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展示我县青少年风采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和要求,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工作。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加强对影评大赛的宣传,通过师生大会等各种有效方式在校园内广泛宣传这项活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和参与。要营造广泛参与的氛围,使学生们能通过此次大赛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拓宽视野,提升能力,丰富课余生活。
    3.积极配合,确保质量。各学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参赛学生的前期组织和筛选工作,确保影评文章的质量,并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和参赛程序,及时报送优秀作品。
    4.认真总结,评比通报。活动结束后,教育局将对获奖作品的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对各学校活动组织情况及上报作品数量、质量进行通报,同时将选出优秀作品上报省市参评,并推荐获奖作品的学生参加省市部门组织的暑期夏令营活动。
    联系人:冯博    电话:13571537745
 
    附件:第七届影评征文汇总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