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16次发布时间:2017-11-05 17:4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引导我县青少年学生安全度过青春期,正确对待师生、生生之间的友谊,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每月(寒、暑假期间除外)开展专题教育一次;每月针对校内学生实际,适当增加活动开展的频率;每学期初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掌握好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见附件)。
    二、开展形式
    1.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专题教育活动可以通过知识讲座、主题班会、专题课程等形式组织开展。
    2.每两周扎实上好一节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教案、有教具、有考核,让健康教育能够根植于师生家长心中,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3.要组织学生开展如“心里话悄悄说”、“青春期小常识”、“如何与异性交往”、“面对**——我该怎么处理”、“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绿色上网·文明你我”等切合学生实际身心发展需求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多样化开展活动,针对不同学段落实好不同层面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
    4.要利用大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家校合作,指导家长做好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
    三、活动要求
    1.各学校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该项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物资保障,并制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匹配既定安排、符合学生实际、推进持续有力。
    2.各学校组织开展活动,必须要保护好青少年学生的自尊心和人身安全,保证活动育人有效果。如有需要,可男、女生分开开展活动;或分小范围、多频次、全覆盖性开展活动;有必要时要及时联系家长,通过家校合力,共同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3.各学校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切入点,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开展,让全体师生正确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快乐健康成长。
    4.各学校要做好相关活动开展的图文资料存档,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形成工作报告、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附件:附件汇总.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