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招发〔2017〕10号
蒲城县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蒲城县2018年贫困专项计划考生
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县招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高考报名学校:
为了做好我县2018年贫困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钟 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庞建军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袁 征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董新庄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军峰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张书宏 县招生办主任
耿 磊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生办,主任由张书宏同志担任,成员有赵伟、安惊虎、张培培,具体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的协调、汇总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 11月 6 日—15日
2、考生完成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 11月16日—21日
3、学校完成考生结论及汇总 11月22日—27日
4、各报名学校分类上报审查结果 11月28日
三、审查办法
1、考生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由报名学校负责审查。学校严格审查考生学籍档案,情况属实的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有转学史的,转出、转入学校按年级各自审核。报名学校对考生学籍下最终结论。
2、考生的户籍及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情况由考生所在地的派出所负责审查。户籍部门审核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类型(城镇户籍或农村户籍),正确填写审查结论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3、各报名学校以班为单位进行收集、整理,并逐考生填写审查总结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上报县招生办。
四、资格审查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所在报名学校领取资格审查表。
2、考生填写相关内容后先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学籍审核。
3、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户口本、身份证(资格审查表涉及人员)、农村合疗本、土地确权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户籍审查。(农村合疗本、土地确权证有的带上)
4、学籍、户籍审查完后考生最后将审查表按时交回报名学校。
5、各班汇总后务必先在班内进行公布,然后上交学校,各报名学校审核汇总后将审查合格考生予以公示,无误后上报县招办。
6、尧山中学同时负责外报往届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能把符合条件考生遗漏。
7、县招生办汇总全县考生资格审查情况,逐考生进行特征标记,公示无误后上报市招办。
五、注意事项
1、各报名学校要高度重视政策的宣传工作,把这项惠及贫困地区学生的好事办好。
2、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好资审关,严禁不符合条件考生违规报考。
3、 资格审查实行负责制,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省上规定,录取结束后,若有考生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同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蒲城县2018年贫困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
蒲城县招生委员会(代章)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