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小学教学常规星级评价
检查认定的通知
各片区、高中、初中、中心校,民办学校: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学管理是实施素质教育、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升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局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并继续进行星级认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2月上旬—12月下旬
二、检查对象:全县中小学
三、检查内容:教学管理、教学过程(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质量检测)、教研工作、教学设备管理,高三复课工作(另文安排)。
参考标准:新课程标准 《蒲城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条例》(2014年9月18日印发)《蒲城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星级评价方案》(蒲教发(2016)33号)及实施细则(2016年5月31日印发)
四、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项目为4+X,即学校教学管理、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辅导为必查项目(2016年常规检查以上四项评价为优秀的学校也要进行复查),实验教学、教研常规、专业成长、课外活动、质量检测五项各校可自行申报接受检查评价(2016年常规检查以上五项评价为优秀的今年不再检查)。
1、听:听取学校汇报,随机听课。
2、查:查看学校2017年内两学期教学常规管理资料、活动记录、教学档案、教研资料,教师的听课记录、备课本、业务学习笔记,学生作业等。
3、看:看学校的校容校貌、一日管理及素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教学设备运用、实验教学开设及师生课外活动。
4、访:召开师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意见;走访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管理情况。
5、讲:召开教职工大会通报检查情况,客观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严格落实课程标准,积极贯彻新课改理念,推进高效课堂建设,要认真开展学科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创新,突出特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各校要坚持开展常规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夯实基础。对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纳入教师学期和学年工作业绩考核。
3、各片区要以早晚自习等热点时段、体音美等薄弱学科、常规管理相对落后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等为突破口,做到教学常规督查常态化和全方位化,并及时做好反馈总结工作。
4、各校要以工作常态迎接检查,严格杜绝突击抄写、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真实反映学校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现象,教育局将进行严肃处理。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