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蒲城县教育扶贫基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844次发布时间:2017-12-06 15:20

 
 
蒲教发〔2017〕192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蒲城县教育扶贫基金
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县直学校:
    现将《2017年蒲城县教育扶贫基金使用细则》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农村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学生尽快领到资助资金,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
 
2017年蒲城县教育扶贫基金使用细则
 
    2016年,在蒲城县民政局、扶贫办 的大力支持下,蒲城县教育局已使用教育扶贫基金88万元,对全县建档立卡家庭中835名特困学生进行了资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了发挥好教育扶贫基金的精准帮扶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现依据《蒲城县教育扶贫基金使用方案》制定2017教育扶贫基金使用细则。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在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的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和学前学生。各校(园)资助名额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高、中职每人每年1500元;学前、小学、初中每人每年1000元。
    三、界定程序及发放办法
    1.界定由学校组织实施。(1)各学校通过有效渠道,公开享受教育扶贫资金的名额、条件、申请程序、办法等信息;(2)各学校根据名额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开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3)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必须在2017年12月12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拟资助学生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照片),申请下拨资金(各初中将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信息汇总后一并上报;县直学校、平路庙中心校直接上报)。
    2.发放办法。最终名单确定后,由民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拨付到学校组织发放,学校必须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
    3.上报材料。各学校在资助资金发放结束3日后将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发放花名册复印件及学生(家长)领取的影像资料(照片)各四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一份报民政局、一份报扶贫办、一份报教育局精准扶贫办公室、一份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四、主题活动
    1.希望各校(园)以教育扶贫基金的发放为契机,结合各校(园)精准扶贫工作实际, 以“我为脱贫做贡献”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重点围绕贫困学生心理健康、生活、学习等方面,利用早操前、午饭后、自习、办公等时间在全体师生中积极开展师生结对、生生结对帮扶,推动本校(园)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2.开展“资助帮扶,快乐成长”主题征文活动和演讲赛。各校(园)向资助中心推荐优秀征文和演讲稿1—3份,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
    3.开展教育扶贫基金集中发放仪式。在全县有条件的学校中,集中开展一批教育扶贫基金发放仪式,扩大教育扶贫基金的影响力,增强人们对教育扶贫基金的认识和了解。
    联系人:党小维       联系电话:0913-7235063
 
    附件:
    1.2017分配教育扶贫.xls
    2.2017年教育扶贫基金受助学生花名册.xls
    3.教育扶贫基金申请表.doc
    4.2017年签字领取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