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7〕232号
蒲城县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
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各县直幼儿园:
现将《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转发你们,并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保育工作,加强保育员队伍建设,提升保育工作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学习
保育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融入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主要包括幼儿身体、心理和社会发展等三个方面。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当前,我县部分幼儿园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教育”,轻“保育”倾向,忽略了幼儿的自理能力、生活习惯和身心状况等方面发展。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育工作,组织和开展好《工作指南》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保育工作理论水平。
二、对标自查,整改提升
各幼儿园要在学习《工作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园所保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对标自查,建立保育工作问题台账,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保育工作管理制度、保育员岗位职责等,夯实保育工作责任,有效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规范、科学、有序的操作体系和工作行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幼儿园保育工作示范基地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助推全县幼儿园保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注重指导,加强监督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根据《工作指南》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保育行为的过程监督,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各幼儿园要树立正确的保育价值导向,规范有序开展保育工作,不断总结优秀的保育工作经验,为提升全县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提供实践支撑。
今后,教育局将保育工作纳入幼儿园质量评估、表彰奖励、年检和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幼儿园保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