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上报2018年春节期间慰问生活
困难党员情况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有效开展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上报2018年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通知》【蒲组函[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以下列5类对象为重点:(1)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其它各种荣誉称号的生活困难党员;(2)教育工作一线的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关系在教育系统)中生活困难的党员;(3)在教育岗位上退休且党组织关系在教育系统的孤寡老人、无人赡养的困难党员;(4)年老体弱、身残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它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5)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家庭。
二、上报名额
党员人数在60名(含)以上的支部(总支)上报2名,59名以下的上报1名。
三、有关要求
1.已连续3年享受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的或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优抚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不在此次补助之列。
2. 各支部(总支)要在对生活困难党员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党龄长、年龄大、教育一线的困难党员作为上报对象,详细填写《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附件1)、《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家庭基本情况和困难原因”一栏内填写家庭人口、具体成员、困难原因、生活状况等内容不少于100字(支部书记要亲自对审核把关)。
3.各支部(总支)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认真把关,做好困难党员的确定上报工作,确保基本情况内容可靠、真实。困难党员上报人员要经支部(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局党委将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4.各支部(总支)务必于2018年1月9日下午5:00前经支部(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后将《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及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局党委办,并发附件电子版到党办邮箱pcjy7212135@163.com。
附件: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