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转发蒲城县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17年
“园林式单位”的决定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全县组织开展了以“提高绿化品味,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机关院落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绿化工作抓的实、措施硬、效果好的单位。现将《蒲城县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17年“园林式单位”的决定》(蒲绿委发〔201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抓好本单位绿化的养护、巩固、提升,为争创市级“园林式单位”打下坚实基础。
全县各学校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做好本单位绿化工作,为建设绿色文明新蒲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