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73次发布时间:2018-03-13 09:38

 
 
蒲教发〔2018〕1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下称“减负”),维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让每一位学生快乐成长,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1.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等学科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禁课程表与实际执行不同。
    2.学校要依据课程标准、学情、教材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加大课程改革及整合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一年级新生实行“零起点”教学,要基于学生认知能力开展有效教学,不忽视学生差异,不赶超进度,不增加难度,不随意拔高教学和评价要求。
    3.各片区、教研室、教育局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进度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4.科学安排、科学保障学生学习时间,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学校的课程计划安排和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5.科学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三、严格控制作业量
    6.各学校要将作业量控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明确作业研发、审核、总量控制等环节的责任人,积极推行精选分层等作业布置改革,建立分年级、分班各学科作业量、学生完成作业时间的统筹和公布制度。
    7.学校要加强对作业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为准);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鼓励布置弹性作业、社会实践等。
    8.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批改、讲评”原则,不得布置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不得布置超过学生认知水平的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鼓励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
    9.指导学生减少随身携带书籍,切实减轻书包重量。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
    10.建立和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公办学校要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不得将各种奖励证书与入学挂钩,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互争生源,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数量、扩大班额。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1.各学校要积极探索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多采取“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12.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难度、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13.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禁止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    
    五、严格禁止违规补课
    14.严禁学校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校外机构有偿补课、学科竞赛、考(测)试提供场地、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15.严禁在职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严格教辅用书管理
    16.坚持“一科一辅”。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18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13〕144号),教材和学习辅助资料应从当年的《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中选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家长购买或捆绑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教学辅导资料及报刊杂志;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
    七、严格各类竞赛管理
    17.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培训班,禁止学校举办或委托培训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或排位赛,禁止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参加社会各类机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机构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八、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8.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沟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引导家长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理性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合理规划学生校外时间,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19.落实校长责任制度。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减负”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20.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负工作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县局将减负工作纳入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建立健全评价表彰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成绩优秀的学校和教师予以表彰。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