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8〕24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8年校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上级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 年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着力解决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力的问题,切实增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我县校园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县校园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校园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或消除,师生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双高双普创建”评估验收顺利通过,实现蒲城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牢靠的安全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
1.认真落实《蒲城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蒲教发〔2016〕29号)文件精神,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校(园)长、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校园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园)长担任,成员由其他领导、支部委员、处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校要安排专人认真填写安全基础信息台账(见附件1),并于3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备案。
2.明确股室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工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股室每月至少对包联片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管。
3.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监管网格,认真落实安全24小时无缝链接制度。要以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指南》为指导,厘清各个管理岗位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扎实落实安全日志制度。安全日志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有效抓手,各校要切实抓好落实,每天由专人根据实际检查情况进行填写,坚决杜绝漏填、补填等现象。县局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每次检查的必查内容,对于存在问题,将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5.完善安全例会制度和通报制度。教育局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总结安全工作,研判分析安全问题,部署落实安全措施。学校幼儿园至少每月召开1次安全专题会议。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局年内将组织举办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培训会,并遴选部分校(园)长参加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与应急管理专项培训。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职工安全管理知识专项培训,提升教职工岗位安全管理能力。
7.继续完善安全监管网格制度。全县校园安全四级监管网格为:一级网格为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根据分工负责全县校园安全监管工作;二级网络为高(职)中、片区,各高中、职中负责本校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片区负责辖区内校园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络为初中、中心校,各初中负责本校安全管理具体工作,中心校负责乡镇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四级网格为小学、幼儿园,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并以此为抓手,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学校安全网格管理图务必做到装框上墙,落实到位(模板见附件2)。
8.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各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平安开学;落实好定期排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对校舍建筑、取暖设备、教学设施、用电设施、消防设备、实验药品、校车等进行全面排查;扎实做好汛期、暴雨、大风天气等特殊时期的不间断巡查;严密组织,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和重要时间节点排查、教育,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各中心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针对辖区小学、幼儿园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有反馈。
9.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宿舍楼、餐厅、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路线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疏散图;楼梯楼道要划出隔离线,标出行进标志,并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值守。要按照教育部《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主题》,每月组织演练教育活动,及时修订预案,提升学校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三)深入推进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
10.各校要加强门禁验证登记制度,实行上课期间校门上锁制度,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学校;建立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登记制度,完善学生离校交接管理;要严格落实早查、午查、晚查制度。加强学生在校考勤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请销假制度,学校要制定制式假条。学生请假必须经班主任、教导处(政教处)签字,门卫登记方可离校。严禁未经监护人同意的请假。幼儿园、义务段学校学生请假原则上必须由班主任将学生交给家长,高职中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征得家长同意。落实学生请假追踪制度,学生假满未归的,要电话询问监护人,学生假满返校后要到班主任处、教导处(政教处)销假。
11.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进行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积极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教育。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二是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继续扎实开展“遵规守纪排队放学 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放学时段教师及安保人员值班制度。突出抓好中学生乘车、骑车安全管理和教育。有校车的校园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及规定,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严禁使用未取得许可的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幼儿,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县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车监管,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三是进行防溺水事故专项治理。各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摆在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要以适当方式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教育孩子不准私自离校到水库、池塘游泳,不准私自到危险区域玩耍,不准在无监护人陪同下下水游泳。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巡查,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要擅自到水边玩耍。
12.坚持开展管制刀具排查活动。各校要按照“入校必查,随机抽查”的要求,深入开展收缴学生持有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活动,使学生遵规守纪,确保学生身边安全。
13.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分管领导要准确掌握住宿学生信息,实行班主任、管理老师夜间检查签到、点名制度,落实学校领导定期抽查制度,加强住宿生自主管理,保障住宿安全。要安排专人加强课间、午间、上放学时段、夜间巡逻值守,坚持领导带班的24 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建立学生在校安全管理无缝链接机制。
14.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各学校要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制度,按照安全设施设备建设要求,继续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健全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按标准配齐配全所需的安保器材,做到及时维护、更新、保养,及时更新高清视频终端,确保运转有效。安保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农村乡镇学校、教学点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
15.加强对特异学生(特异体质、心理障碍、单亲家庭、身体缺陷等)、校外租住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对于特异学生,要在开学后仔细进行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同时联系家长当面了解实情,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免责协议,留存学校备案。对于校外租住学生(含托管生),要落实好学生、家长、房东的安全责任,必须明确房东是租房住宿生监管的主要责任人,租房住宿生家长是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各校要建立校外住宿生(含托管生)基本信息台账,对在外租住学生房东情况、姓名、家庭住址、就餐情况、联系电话等信息存档,并将学生家长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和安全责任书等资料留存学校备案,为学校加强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明确包联领导和包联教师,落实包联责任。包联人员每周要和留守儿童进行交流,关注思想状况,关心学习生活,及时疏导心理问题。以上学生的基本信息台账(见附件3)务必认真统计填写,于3月30日前上报基教二股一份并留存学校备案,县局在安全督查中将进行专项检查。
16.特别注意教学实验安全、师生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防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7.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加强对办公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宿舍、会议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的消防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的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限。要按标准设置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应急疏散示意图要与实际情况一致。
18.确保校舍安全。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一名校舍安全专管员,学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结果报教育局,学校存在校舍安全隐患不报告的,要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教育局每年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组织一次排查。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实行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制度,杜绝发生伤害师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
19.加强准入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审制度和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严禁无证人员及企业在学校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强化过程管理,各学校、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原料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饭菜留样制度,规范原料储存,确保操作规范;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监管,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食品供给学生食用。
20.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每月开展1次师生评议食堂活动,及时收集师生意见;每学期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1次相关法律法规和营养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的服务保障水平。
21.各高初中要配合县卫计局做好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和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各初中、小学、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定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做好手足口、水痘、麻疹、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小学、托幼机构在入学、入托时必须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常规免疫查漏补种工作。
(五)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22.教育局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制度,定期对全县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每学期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联系职能部门分析研判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通报治理成果,做好沟通协调。
23.各学校定期开展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准确掌握校园周边威胁学生健康、安全的各种因素,积极联系公安、文化、卫生、交管等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按规定在校门口设置警示牌、减速带、人行横道等,要规范校内外车辆管理。
24.各学校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周边“托管中心”的摸排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逐步规范“校外托管”的管理,要和托管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4)并于3月30日前上交教育局基教二股备案。要注重协调家校关系,增进相互了解,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为师生创设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教育和谐稳定发展。
(六)着力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
25.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突出环境育人,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培育,形成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
26. 各学校要以由国家或省教育部门教材审定机构通过的安全教育教材为基本依据,以防范灾害天气和地质灾害、交通事故、一氧化碳中毒、拥挤踩踏、校园欺凌、溺水、消防、食品卫生、用电、暴力伤害、网络安全等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不同时节和每一项工作的不同要求,积极探索和利用多种有效教育形式和宣传手段,开展好重点安全工作提示性教育、涉校涉生事故案件警示性教育、安全技能知识教育、心理问题预防教育等教育活动。
27.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好春秋季开学安全法治第一课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对全体师生广泛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每学期召开1次法治教育报告会,办好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栏。根据《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落实心理健康教师及场所,针对实际情况对问题学生进行心理干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8.严格落实国家反恐怖、反邪教、禁毒工作的各项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各学校工作预案、方案,适时开展校园反恐防暴演练,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抓好重要时段、特殊时期的反暴防恐、反邪教工作。
(七)健全安全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9.严格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学校对学生非正常死亡,校园伤害事故、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渠道、规定时限上报,不得迟报、缓报和隐瞒不报。
30.各校要坚持“积极、科学、妥善”的原则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
31.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的全员投保工作,完善第三方参与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降低事故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管理纳入到学校考评体系内,建立安全工作与履职评定、职称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二)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要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和值班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教育局将采取随机检查与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工作不扎实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防患不严而导致出现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将依据《蒲城县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校园安全基础信息台账
2. 学校安全管理网格图模板
3. 三类学生基本信息台账
4. 校外托管安全责任书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