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推荐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蒲城县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蒲城县县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系统开展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
1.推荐选拔的范围:各单位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包括专业技术人才、教学管理人才等。
2.推荐选拔的条件:根据《蒲城县县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教育行业标准对比衡量(见附件1)。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重贡献,重创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推荐选拔向农村教师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向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
3.推荐上报名额:我系统向县委人才办推荐上报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10名。
二、推选方法和步骤
1.单位推荐。各单位依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后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2.审查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对各单位推荐上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选建议人选名单,报请局党委会研究后,上报县委人才办。
3.实地考察。县委人才办根据初步人选基本情况,书面征求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成立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通过县电视台、蒲城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4.命名。对入选的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由县委、县政府命名,颁发荣誉证书并落实有关待遇。
三、推荐选拔阶段安排
此次推荐选拔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审查,公示后上报推 荐人选(3月28日前);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对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审,召开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上报人选。(3月30日前)
第三阶段:县委人才办对我系统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分口评议并实地考察(4月13日前);
第四阶段: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审定并命名(4月30日前)。
四、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的获奖成果以近三年取得的为主。
2.推荐人选应以中青年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以往“蒲城县县管拔尖人才”不列入推荐范围。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确定专人对本单位的人才队伍现状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做到不错报,不漏报。要对照标准要求严格组织审查,拟上报人选要在学校醒目处公示,务必将师生公认、成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选拔推荐上来。
2.严格审查。推荐选拔县管拔尖人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推荐上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待遇,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行通报批评。
3.按时上报。上报材料除《蒲城县县管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三份不装订外,其余材料按照先单行材料,后发表论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进行装订,原件装订一套,复印件一式三套。个人单行材料及各类复印件一律使用4A纸打印或复印。个人单行材料、推荐表、推荐人选一览表等电子文件随纸质材料一起于3月28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蒙文斌 联系电话:7212897
附:1.蒲城县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选拔条件(教育专项)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蒲城县第八批县管拔尖人才选拔条件(教育专项)
县管拔尖人才,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近三年所取得的成绩符合下列条件者: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有独特创新,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1篇以上教学、教研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受到渭南市级以上机关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全县教育系统影响较大、名望较高并成为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的带头人。
计算受奖项目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级别、最高奖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