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8〕30号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蒲城县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并做好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6日
蒲城县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
(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7]3号)及《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教发[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蒲城县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第三轮“316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以督导评估学校为载体,完善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以督导评估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督导保障作用。
二、评估内容
第三轮“316工程”的主题是提高教育质量,主要内容包括办学方向、队伍建设、教育质量与管理、教育信息化、教学保障、学生素养、办学成效七个方面。同时对评估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作风、履行职责情况、工作绩效四个方面。未纳入与当年“316工程”一并进行的校(园)长的考核,仍按渭南市要求接受每年一次的履职考核。
三、评估任务
此轮“316”工程分三年实施,共评估公民办学校、教学点、幼儿园248所。2018年完成81 所学校和幼儿园评估任务,包括2所高中、2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12 所小学、18 所教学点、43所幼儿园;2019年完成83所学校和幼儿园评估任务,包括2所高中、3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12所小学、19所教学点、43所幼儿园;2020年完成84所学校和幼儿园评估任务,包括职教中心1所、1所高中、3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13所小学、19所教学点、43所幼儿园。(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评估方法
高中学校由渭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义务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规模和发展现状,第三轮“316工程”实施采取专业评估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实施专业评估,对教学点、其他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实施督导检查。
五、评估步骤
高中(含职中)学校评估按照渭南市第三轮“316工程”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进行。
义务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以下九个步骤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研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划分、阶段安排、整改落实、宣传报道等。此方案3月底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组织学习培训。印发指标体系,提出学习要求,并以电视、广播、橱窗、展板、飞屏等媒介大力宣传,确保学习运用无盲区。4月中旬,将组织督导培训、指标测式、组建专家等工作。
3.开展自查自评。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指标体系要求全面运用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中,全面启动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建立台账,夯实责任,整改销号。坚持“自查发现、自评定标”,做细做实自查自评,基本实现“三上会三纳入”(上校务会安排、上行政会研究、上教师会动员;纳入目标任务、纳入过程管理、纳入年度考核)。4月20日前,县督导室将组织审阅今年评估学校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2019、2020年接受评估的学校于当年1月份报送)。
4.做好督导准备。4月底前,各高中按照渭南市发布的2018年度高中阶段学校的督导评估公告(2019、2020年度于当年春季开学时发布),制定评估指南,接受市级督导评估各项准备工作。部署我县本年度评估工作,印发督导评估通知书,并在正式评估前10天向社会发布评估公告,公告督导评估对象、主要内容、方法程序,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5.实施过程督导。5月份,全面启动2018年度“316工程”(2019、2020年度3月份启动)督导工作。过程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含答辩)、进班听课、现场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调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对校(园)长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核对问题台账和整改结果,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并赋分,对校(园)长进行履职考核。督导结束后要向学校现场反馈督导意见,并听取说明和申辩,以利于学校组织整改。为保证过程督导质量,将根据学校规模合理安排时间,原则上高中、初中和中心小学不少于1.5天,小规模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和幼儿园不少于1天。
6.推进整改提高。在对学校评估结束2日内,评估专家组向督导室提交《评估报告》(附问题清单),督导室在评估结束10日内,向学校印发《督导反馈意见书》。督导评估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对于问题较多的学校,评估专家组提交复查学校名单。学校在督导结束10日内将整改方案、3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督导室。
7.回访督导评估。在提交整改报告及复验申请后,督导室依据复查学校名单,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学校整改内容进行复查并赋分。
8.发布评估报告。在每年10月中旬前完成当年评估任务,对年度“316工程”和校园长履职督导考核工作进行总结。11月中旬向渭南市督导室和同级政府报送年度评估报告,11月底至12月初发布督导评估报告。
9.组织表彰工作。结合年度“316工程”和校园长履职督导考核工作总结,做好评估和考核结果运用工作,完成教育质量提升优秀学校(园)、履职考核优秀校(园)长、“316工程”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及优秀工作者的评选和表彰,并进行大力宣传。
六、评估流程
1.听汇报和听课。由校长向专家组作学校工作报告,并进行个人述职。由专家组每人随机入班听2-3节课。
2.查看校园校舍、部室、教室、校园文化、责任督学办公室、宿舍、食堂以及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管理使用情况。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进行教师、学生问卷。利用学校建立的家长委员会(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或家长微信群开展实时网调。
4.随机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
5.观摩两操两课活动、学生社团(文学、体育、艺术等)、科技发明、校本研修、实验操作等活动展示。
6.查阅资料(含大学区活动情况)。
7.现场汇总,初步形成评估意见。
8.反馈评估情况。
七、结果运用
1.划分评估等次。“316工程”督导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评估学校总数的35%。校(园)长履职督导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校园长总数的35%。
2.设置考核权重。“316工程”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教育质量奖评定和校(园)长履职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对学校年度考核、经费补助、评选先进挂钩。
3.重视表彰奖励。根据评估情况,县局每年表彰一批“316工程”先进集体和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并从优秀等次的学校和幼儿园中,遴选教育质量提升成效特别显著的学校(原则上不超过优秀等次学校数的35%),向上级督导机构推荐上报、接受表彰。
八、保障措施
1.组建领导机构。为做好第三轮“316工程”,县级成立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庞建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督导室主任和教育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华林同志兼任。
2.保障工作条件。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第三轮“316工程”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好“316工程”实施方案,并落实好相关经费和人员,做好工作衔接和协调。
3.统筹开展评估。“316工程”督导评估与年度校园长履行职责督导考核同步进行,与学校常规管理督导检查统筹安排,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相互结合。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统筹实施各项督导评估和检查活动。
4.创新评估手段。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提高教育督导评估的信息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设计调查问卷,组织开发评估工具和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