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城区各公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1)。《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以及指导标准等,明确要求各地一般应在2020年前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所有学校最迟要在2025年前实现达标。根据《渭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渭语委办【2018】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学校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四)创建时限目标。我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要在2020年前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若有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情况报县教育局,可延长到2021年进行达标创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领导,明确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主管领导及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落实目标和任务,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语言文字工作。
(二)强化统筹安排,确保达标任务按期完成。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中职学校参照此标准)(见附件2)、《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3), 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规划学校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由学校创建,县局对各校(园)评估认定;市级一般按照中小学10%、幼儿园5%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创建进度和达标质量;省级根据各地实际,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列入科研项目的总体计划,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高标准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加强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促进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通过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四)以活动促创建,提升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精心组织“推普周”宣传活动,制作“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制作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墙报、专栏,营造“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要对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组织学生开展“语言小卫士”、“啄木鸟在行动”等学生“纠错字”实践活动,进行社会用字调查。组织师生开展好“中华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学习和诵读中华经典名篇,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增强学生对汉字规范书写的认识,提高汉字规范书写水平。
(五)注重资料归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工作指导标准要求,做好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特别是培训、检查等方面的原始资料,建好相关台帐资料。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进行自评,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到位,并对照实际情况填写《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自评情况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交基教一股(各幼儿园交职教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各中心校负责收集辖区小学和幼儿园的统一上报,一个学校或者幼儿园一份自评情况表,不用汇总。
联系人及电话:基教一股 周晓婷 7221932
职教股 杨 芳 7219741
1.教育部 国家语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2.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3.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4.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自评情况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