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律检查委员职能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自2017年3月在各单位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以来,纪律检查委员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内监督方面承担了重要责任。为了深入推进教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发挥纪律检查委员职能作用通知
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能作用是党内法规的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纪委纪律检查委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主动运用监督手段,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教育系统各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的重点工作
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学校)纪律检查委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别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监督(学校)单位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做好巡察组反馈整改工作。各单位(学校)根据《中共蒲城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教育局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各自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逐条销号,确保巡察整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各单位(学校)纪律检查委员要主动作为,做到“亮牌子、表身份”,协助学校(单位)一把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对教师违规参与举办“升学宴”、“谢师宴”,违规接收家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微腐败”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
4、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各学校(单位)纪律检查委员要加大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和学校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学校(单位)纪律检查委员必须参与讨论研究,保证学校(单位)重大决策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合理合法。
5、从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各单位纪律检查委员要广泛宣传“从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监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校周边托管、培训机构、教师家中、小区等进行检查;每月定期通过家校沟通平台、qq群、微信群等平台,向家长作出承诺,并将发布的截屏存档备查,接受家长监督,确保从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落到实处。
6、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各单位纪律检查委员要加强对学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引导学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开展工作的几点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纪律检查委员要认真学习学习党章、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条规,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条件。
2、参与议事,提高决策水平。各单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等,各单位(学校)要事前听取纪律检查委员的意见,纪律检查委员应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单位(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履行职责,服务工作大局。纪律检查委员要积极宣传并带头贯彻各级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协助和督促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4、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各单位(学校)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纪律检查委员参加活动和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纪律检查委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履行好所在单位担负的职责。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纪律检查委员的良好形象。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